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房地产项目,它是有机生长丨观点
时间:2021-09-11 来源:本站 人气:145
9月10日,一场以“喻晓新生”为主题的“2021中国城市更新论坛—走进粤港澳大湾区”在深圳举办。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评估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、戴德梁行城市更新服务平台负责人黄燕秋发表主题演讲。
我们不能够把城中村改造单纯看成是一个房地产项目,它一定是一个有机生长、有机发展、有机更新的概念。
“目前城中村改造仍处于大拆大建初期阶段,是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。”
9月10日,一场以“喻晓新生”为主题的“2021中国城市更新论坛 走进粤港澳大湾区”在深圳举办。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评估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、戴德梁行城市更新服务平台负责人黄燕秋在会上表示。
黄燕秋认为,从大拆大建1.0时期到2018年以后有所保留的2.0阶段,基本上是政府承担了财务资金支持,但这并不是综合治理,只是解决了一些表面安全问题。
在她看来,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,但单一拆除重建不是唯一方式,要有所保留。
黄燕秋分析,第一,拆除重建会割断城市、文化与人之间的关系;第二,增加资源环境承载能力;第三,拆除重建会导致整体搬迁,加剧新市民租赁困难;第四,增加投机炒作机会。
她认为,“接下来城中村改造关键在‘留’与‘破’。”
黄燕秋解释,“留”就是要留住城中村一些原有文化、建筑。
第一,是具有历史文化和保护价值的老旧建筑;第二,是具有原城中村自然山水格局和街巷的机理;第三,是保留原有城中村的生活结构、邻里关系,烟火气息;第四,要保证低收入困难群众居住之所和打工人来深圳落脚之处。
黄燕秋表示,第一,破除和摒弃大拆大建观念,因地制宜;第二,不能单一采取推倒重建模式,可以通过局部拆除,采取微改造方式,多模式进行有机更新;第三,是对运营模式的改变,将原来单一开发模式向经营模式改变,探索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公众参与的新型可持续发展模式。
第一,改造更新模式。哪些适用于拆除重建,哪些适合综合整治,哪些适用于多手段并进模式,要一村一策去研究。
第二,合理合作方式。因城中村改造涉及利益主体太多,有开发商、村集体、村民、租户和政府,要尽可能实现多方共赢。
第三,实施有效。在城中村改造中,要依规而行,更要保障投资利益。
”我们不能够把城中村改造单纯看成是一个房地产项目,它一定是一个有机生长、有机发展、有机更新的概念。”黄燕秋认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