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: 经集团公司研究,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、安排好值班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清明节假期原则上执行国家规定,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,其中5日为法定节日。各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。 特此通知 万平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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